⒈ 参见:张公吃酒李公醉,张公吃酒李公醉。
⒈ 亦作“张公喫酒李公颠”、“张公吃酒李公醉”。
引唐 张鷟 《朝野佥载》卷一:“天后 时,謡言曰:‘ 张公 喫酒 李公 醉。’ 张公 者,斥 易之 兄弟也; 李公 者,言 李 氏大盛也。”
《类说》卷四七引 宋 范正敏 《遯斋闲览》:“郭朏 有才学而轻脱,夜出,为醉人所诬,太守詰问, 朏 笑曰:‘ 张公 喫酒 李公 醉者, 朏 是也。’太守令作《张公喫酒李公醉赋》。 朏 云:‘事有不可测,人当防未然,何 张公 之饮也,乃 李老 之醉焉, 清河丈人,方肆杯盘之乐; 陇西公子,俄遭酩酊之愆。’守笑而释之。”
元 韦居安 《梅磵诗话》卷上:“陈亚 ……幼孤,育於舅家。舅姓 李,为医工,人呼为‘衙推’。 亚 登第,人皆贺其舅。 亚 有诗云:‘ 张公 喫酒 李公 醉,自古人言信有之。 陈亚 今年新及第,满城人贺 李衙推。’”
唐 孙棨 《北里志·张住住》:“曲中唱曰:张公 喫酒李公颠, 盛六 生儿 郑九 怜。”
《金瓶梅词话》第七六回:“西门庆 到衙门里坐厅,提出强盗来,每人又是一夹二十顺腿,把 何十 开出来放了,另拿了 弘化寺 一名和尚顶缺,説强盗曾在他寺内宿了一夜,世上有如此不公事,正是:张公 吃酒 李公 醉,桑树上脱枝柳树上报。”
⒈ (谚语)比喻一方取得实质利益,一方空有虚名。亦可比喻一人作恶,却由他人代为受罪。张公,暗指唐代武则天的宠臣张易的兄弟。李公,指李氏王室。张公吃酒李公醉本为唐代谚语,指张易的兄弟当权,王室大权旁落。唐·张鷟后用以比喻拿人顶缸,代人受过。
引《朝野佥戴·卷一》:「天后时,谣言曰:『张公吃酒李公醉。』张公者,斥易之兄弟也;李公者,言李氏大盛也。」
《金瓶梅·第九回》:「街上看的人不计其数,多说西门庆不当死,不知走的那里去了,却拏这个人来顶缸。正是张公吃酒李公醉,桑树上吃刀柳树上暴。」
《二刻拍案惊奇·卷一八》:「只为这一路的人,众恶所归,官打见在,正所谓『张公吃酒李公醉』,又道『拿著黄牛便当马』。又是个无根蒂的,没个亲戚朋友与他辨诉一纸状纸,活活的顶罪罢了。」